在实践里,有种常见的家庭纠纷,父母的房屋登记时候只登记在父亲名下,虽然法律上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要办理过户,只需要父亲一个人去不动产中心就可以了,母亲去世后子女之一打起了房产的主意,便要求父亲把房子给自己,两人去办理了过户。这种过户行为法律上侵犯了其他子女对母亲遗产份额的继承权,过户是无效的,其他子女可能也知道这个情况,但是碍于兄弟姐妹亲情,羞于起诉解决,想着就这么算了。但是可能过几年,配偶知道了这个事,认为不公平,天天吵架,认为老太太的份额明明大家都有继承权,怎么房子就落到一个人手里了。但是这种时候再起诉要求确认过户无效,可能就会被法院认为长期不主张权利构成了默示同意,败诉风险较高。因此遇到上述情况,如果想维权,一定要及时起诉确认过户无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