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有子女借用父母名义买了房子,并跟父母长期居住在一起,在父母去世前一直尽孝,付出非常之多。因为都是一家人,碍于亲情,也没有特别想着在父母生前解决过户问题,或者签订书面合同把真实情况固定下来,更没有注意保留相关证据。父母去世后,即使其他子女知道真实情况是借名,甚至兄弟姐妹之间一直关系都很好,但是实际情况是在家庭生活中,其他子女实际往往不能完全代表他们自己的意志,可能他们的配偶或者子女想要争这个房子,便要求起诉到法院按遗产分配,这种时候往往因为借名的子女拿不出充分的证明存在借名合意的证据,导致最终败诉房产按遗产分配。因此,建议即使是跟父母之间,既然已经商量了是借名,就用书面协议说清楚,避免父母百年之后兄弟姐妹因此起争端。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