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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的房屋是否能要求返还?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5-07

  摘要: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房产则能与的现象虽然很少见,但也存在着。那么,如果当赠与人一方作出赠与房屋的决定后是否能够要求受赠方返还呢?赠与人是否可以撤销赠与呢?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有哪些呢?对于这些问题,下文将为您详细解答。

  一、赠与的房屋可要求返还吗

  签订房产赠与合同一定要慎重。经过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一般来说是不能轻易撤消的,除非房产产权还未转移,合同双方都同意终止合同的时候,赠与合同才会失去法律效应。

  现在不少老年人会把自己惟一的房子给子女,经常会办理赠与合同,这类赠与合同的赠与人要慎重,因为一旦赠与合同生效,老人就丧失了房屋的。

  老人处理惟一房产产权比较好的办法是用遗嘱的形式,因为遗嘱是在老人过世以后才生效,可以避免一系列的纠纷。

  二、赠与人可以撤消赠与的情形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此处的扶养义务不论是、还是约定义务,受赠人都必须履行,其不履行即构成赠与的撤销事由。如果受赠人无扶养能力,那么其不履行扶养义务不构成赠与撤销的事由。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否则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另外,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也享有赠与。(合同法)第193条规定:固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监护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监护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赠与人或其继承人、监护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行使的,撤销权归于消灭。赠与被撤销的,撤销权人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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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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