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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涉外继承公证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5-07

我国与外国订有条约、协定的,按照条约、协定办理。申请涉外继承公证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情况,都需要提交相应的证件和材料。

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的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我国与外国订有条约、协定的,按照条约、协定办理。

法定继承涉外遗产情况

办理涉外继承公证,申请人为法定继承人的,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及复印件;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劳资、组织)部门或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与被继承人及其他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信函;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5、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的亲属关系证明;

6、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应提交死亡证明及其婚姻状况、子女情况证明。

遗嘱继承涉外遗产情况

申请人为遗嘱继承人的,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同法定继承人应提供的以上6项证件及材料;

2、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如该遗嘱为被继承人在域外所立,则该遗嘱还须经立遗嘱地公证机构公证,并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3、有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太远婚姻律师网联系电话:18410422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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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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