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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5-07

录音遗嘱。即立遗嘱人通过录音或录像的形式,确定其遗嘱的内容,对于文化水平不高、书写有困难的遗嘱人可以采取录音的方式来立遗嘱。

录音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网友提问:

我爷爷以前是商人很有钱,现在他岁数大了,怕去世后孩子们为了他的遗产发生争议,他就自己在家里用录用的形式立了遗嘱。他去世前把那个录音遗嘱交给了大的儿子,让大儿子按照遗嘱上的意思去分配遗产。可是大家之前都不知道他爷爷立了录音遗嘱,在这样的情况下,录音遗嘱成立吗?录音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太远律师解答:

录音遗嘱的有效条件为:

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

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

3、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

4、遗嘱人必须说明制作录音遗嘱的具体地址和年、月、日、时;

以上是录音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的部分内容,下面来看录音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的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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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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