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的律师团队丰富的办案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佳法律解决方案

您所在位置:遗产继承 >

争议房产的处理与继承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6-02

奶奶去世时,留下给父亲和叔叔的房子有争议,现在叔叔去世,这个争议的房子应该怎么处理?婶婶能否继承?下面请看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

  找法网网友咨询:

  奶奶去世时,留下三间老房子,父亲与叔叔各一间半,因叔叔当年未婚,父亲又去新疆支边,就多分给叔叔半间,协议说明,如叔叔要卖房子必须先通过父亲认可,可叔叔私自刻了父亲的图章,卖掉一间房子。2001年叔叔去世了,留下了一间老房子,婶婶的户口不在这间老房子里,叔叔在生前就因提供不出有效证明,而没办过房产证。不知父亲是否有权要回半间房子或是与婶婶分叔叔遗下的财产?

  找法网某律师回复:

  如果当时的协议书已经写明所卖的一间房是你父亲和叔叔每人半间,也就是现在你婶婶的住房里还有半间是你父亲的财产,你叔叔故去,你婶婶及其子女有权你叔叔的遗产,而无权将你父亲的半间作为遗产来享有,你父亲如果现在有证据证实分家协议你父亲享有一间的产权,并证明你叔叔出卖的房屋是你叔叔与你父亲每人半间,那么还可以向你婶婶及其主张分割房屋,要回自己的半间房产。

  法律知识拓展:

  《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分享到:

上一篇:无人继承的遗产怎样处理

下一篇:出资购买父亲的单位集资房是否属于父亲遗产



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法律知识

房地产案例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