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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没履行赡养义务,享有继承权吗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6-02

  赵某弟兄二人,赵某的哥哥早已成家立业,并且一直在外地打工。赵某的父亲生病期间,赵某的哥哥也从未回家看过,只是偶尔会寄些钱回来。前不久,赵某的父亲病故,丧事全部由赵某一人办理。那么,赵某的哥哥是...

  赵某弟兄二人,赵某的哥哥早已成家立业,并且一直在外地打工。赵某的父亲生病期间,赵某的哥哥也从未回家看过,只是偶尔会寄些钱回来。前不久,赵某的父亲病故,丧事全部由赵某一人办理。那么,赵某的哥哥是否还有权家里的房屋、拖拉机和父亲的积蓄?

  分析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办理;有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具体来说,就是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的情况下,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遗产。而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本案中,在赵老先生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处理其遗留的遗产。因此,赵某的哥哥同样享有继承权,只是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当然,如果赵老先生留有遗嘱,则需按照遗嘱继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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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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