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的律师团队丰富的办案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佳法律解决方案

您所在位置:遗产继承 >

三部门实施细则何时能出台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6-02

  据媒体报道,藤桥镇林先生父亲的房子建成已超过40年,存在着严重安全隐患。林先生的父亲因交通意外不幸去世,遗留的房屋土地证尚未过户给儿子。今年,林先生打算申请危房鉴定再进行改造,跑了一圈,由于各部...

  据媒体报道,藤桥镇林先生父亲的房子建成已超过40年,存在着严重安全隐患。林先生的父亲因交通意外不幸去世,遗留的房屋证尚未过户给儿子。今年,林先生打算申请危房鉴定再进行改造,跑了一圈,由于各部门法规相互冲突而卡住了。

  按照审批程序,林先生要进行危房鉴定,需要先将土地证过户;而土地证过户,要先办;办房产证,需要先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则要土地证先过户。结果,办证陷入了一个环环相扣互为前置条件的“死循环”。

  今年6月26日,市住建委牵头召集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房屋安全鉴定所、市华东公证处召开专门协调会。最后,3个部门联合决定,先将房产证产权人林先生的父亲变更为林先生的母亲,再经过公证,把土地证所有权人变更给林先生母亲。同时,3个部门决定把这个问题作为一个突破口,根据不同类型的情况联合制订出实施细则,帮助藤桥镇以及全市其他乡镇遇到类似情况的村民解决实际困难。

  陈某某说,他侄儿的情况与林先生类似,只是侄儿的父母双亡,而林先生的母亲健在。为什么林先生可以办理过户手续,而他侄儿却不行呢?3个部门的实施细则究竟什么时候能出台?

分享到:

上一篇:7旬老汉再婚因房产与子女爆发家庭战争

下一篇:男子欠前妻及女儿2万元 去世后将遗产留给继女



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法律知识

房地产案例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