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同居”对于现代人来说已经变得不再陌生,许多恋人都会选择“先同居、后登记”的方式。同居最终会有两种不同的结果,一种是走进婚姻的殿堂,一种是分道扬镳。如果同居期间双方的感情出现裂痕,财产纠纷也会由此产生。
同居期间财产纠纷如何处理
那么,同居期间的财产纠纷该如何处理呢?日前,记者采访了“市148法律法规咨询查询中心”的戴雪松律师,戴律师就此问题为读者举出案例并做出分析。
案例
市民李先生和周女士经朋友介绍相识,接触一段时间后,彼此感觉都不错,便开始了恋人关系,之后便同居了。
两个人搬到一起后,日子过得很甜蜜,对也更加有信心。于是李先生以周女士的名义买了一所房子,计划等到时机成熟就结婚。可是计划没有变化快,半年后两人因为感情不合,最终无奈分手。
分手后,两人因房产的问题发生了争议,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李先生将周女士告上法庭,并表示房屋为他出资所购,要求周女士返还房屋或返还李先生支付的购房款,并对房产升值的部分进行分割。
最终,法院判李先生获此财产,并将房产升值的部分作为二人的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
律师分析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本案中,该房产原则上系共同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但原告李某有证据证明该财产属于单独出资,也不是一种赠予行为,故李某有权获得此财产。
另外,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律师提醒
同居存在6种法律风险
同居,从某种意义上说属于婚姻的提前消费。但是,同居毕竟处在边缘的位置,虽然有婚姻的实质,但不是婚姻的模式。
戴雪松律师提醒读者:1、同居不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合法婚姻关系;2、同居期间,同居者共同财产不同于,如何判定哪些属于共同财产,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极易导致举证困难,从而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同居者相互之间不能成为双方的家庭成员;4、同居者双方之间没有相互的;5、同居者之间没有共同生活的法定义务,其任何一方都可以与第三方共同生活或者结婚;6、同居者互相不能成为对方的法定继承人。
如何避免同居存在的法律风险
上一篇:从两起案件看同居期间的财产关系
下一篇:同居期间财产公证单方到场
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