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的律师团队丰富的办案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佳法律解决方案

您所在位置:婚姻过错 >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被隐瞒房产信息,定金能退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5-05

  摘要:为了促成房屋的交易,开发商可能会隐瞒某些房产信息,在这种情况下,能否要求退定金,知情权有没有受到侵犯,以下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目前开发商在与买受人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一般都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如果买受人不来与开发商签合同或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大多数开发商定金是不退的。

  定金可以退吗

  提问:我在南城认购一处房产。上周我交了定金2万元给开发商。但前天,我得知该楼盘的土地使用权被开发商抵押给银行用于贷款了,但是开发商至今没有告诉我这件事。请问我在得知该信息后,能否要求开发商退还我的定金2万元?

  回答:需收集证据

  由于开发商利用出售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贷款的行为,存在可能导致涉案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被银行行使抵押权,因此如果付小姐能够查询到其购买的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已经被开发商用于抵押贷款了,且付小姐能够提供初步证据证明开发商及其职员并未将该重大事实告知付小姐,那么付小姐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以开发商涉嫌欺诈为由,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认购合同,并有权利要求开发商返还定金2万元及其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

  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购房人可以通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


太远婚姻律师网联系电话:18410422856
分享到:

上一篇:北京房产律师:房人在房产未过户时反悔,合同

下一篇:北京房产纠纷律师:中介失职可以索赔



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法律知识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