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婚姻律师提醒您亲子关系不能阻碍婚姻自主

来源:admin 时间:2017-05-07

 原告陈女士与被告刘妈妈系母女关系,陈女士为户主,此户口本中有陈女士刘妈妈二人。2012年6月,刘妈妈将 户口本从陈女士处拿走并保管至今。现陈女士欲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户口本,刘妈妈陈女士结婚有可能损害其权益为由拒绝将户口本交予陈女士

:我与被告是母女关系。2010年经法院判决我与郝永生离婚。被告不能对我的生活进行照顾,我希望与现在的男朋友结婚,但被告将我的户口本拿走,阻挠我再婚。被告的行为妨碍了我的婚姻自主权。现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我户口本,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法院审理】

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婚姻自主权,判令被告刘妈妈将原告陈女士的户口本返还给原告陈女士

【太远律师有话说】

这是一起看起来非常简单甚至琐碎的家庭纠纷,但是她反映出的更多的是现代人对婚姻权利的自主选择。在中华传统的观念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尤为重要,但是每个人都有平等选择自己结婚和谁结婚是否结婚的权利,并不能因为父母子女直接的特殊关系而阻止妨碍这种婚姻自主权。

我国婚姻法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刘妈妈反对陈女士再婚,拒绝将陈女士户口本交予陈女士是干涉陈女士婚姻自由的行为,应予纠正。

但我们也应意识到,幸福的婚姻需要父母的祝福,太远律师也希望大家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可以平衡好亲情与自身权利,争取一个幸福美满的婚姻。


太远婚姻律师网联系电话:18410422856

分享到:
上一篇:北京婚姻律师告诉你离婚后还需要负担孩子的教 下一篇:北京婚姻律师告诉您何种婚姻会被认定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