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的律师团队丰富的办案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佳法律解决方案

您所在位置:律师说法 >

打官司时被告在法庭上胡说八道,是否需要一一回应?

来源:创始人  作者:创始人  时间:2025-10-31

有的当事人可能是第一次打官司,没有经历过法庭审理,去开庭时,发现曾经跟自己关系很好的合作伙伴甚至是自己的亲兄弟,在法庭上一通乱说,添油加醋,说的根本不是事实,甚至对自己的形象进行了抹黑,便控制不住,直接打断了对方发言,跟对方一通大吵,并且想要跟法官一一澄清事实,但是没想到,却被法官直接打断。这是因为中国的庭审是法官主导的职权主义,各方当事人的发言顺序,都要按照法官主导进行,法官会根据庭审流程,给予各方当事人充分的发言机会,因此建议不要在法官没有让发言的时候发言,更加不建议直接打断对方的发言。针对对方没有任何证据的陈述,如果是跟案件审理相关的,可以在法官允许发言的情况下进行相应回应,如果跟案件审理无关,则可以不予回应,或者是简要向法院陈述对方所说并非事实,没有证据证明,即可。

分享到:

上一篇:借给朋友钱,已经过了很多年,听说超过3年就不能要回了,是真的吗?

下一篇:为什么请的律师在法庭上发言很少,是不是没有认真对待案件?



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法律知识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