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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律师解析,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5-07

北京婚姻律师解析,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应当提交的材料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各自婚前财产的归属等事宜达成的书面协议。
  根据《中国公证协会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指导意见》第六条规定: 夫妻双方申请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件; 
2
、结婚证或者其他有效婚姻证明; 
3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文本; 
4
、所涉及记名财产的权属凭证原件(但仅就财产进行概括性约定不涉及具体财产的除外)。

    还应该保证夫妻双方都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双方亲自去公证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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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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