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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夫妻离婚后 财产应怎样分配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5-23


一些案件中,经常是双方的焦点。有的充满疑虑地计算存款、股票、车子、房子,担心对方使诈。那么,如何防止离婚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制造外债分割共同财产呢?


  方法一:或协议



  法院一位民事法官指出:预防因离婚引起的财产纠纷,最好办法就是财产公证。双方进行财产约定时,不仅要约定,还应对婚姻关系续存的财产以及离婚时的财产如何分割进行约定。

  同时,夫妻双方也可通过订立书面协议,私下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的归属。

  方法二:不要把财权交给一个人

  此外,夫妻双方一旦发觉夫妻关系行将破裂时,为防止一方单方面处置财产,夫妻最好不要像平时那样把财权交给一方;如果一方擅自处理贵重的,另一方要及时制止,特别是对一方以捐赠等名义将财产转移的情况,不可掉以轻心。

  方法三:夫妻对存款设联名账户

  由于转移现金很难取证,因此夫妻可对存款设联名账户,防止对方擅自转移。一旦发现对方有财产转移的迹象,要多留心对方存单的账号、储种、在哪个储蓄所存的钱,以便向法庭提供合法证据。同时,还可从交水电费、手机费等收据,了解对方有哪几个银行账号,余额还有多少。

  方法四: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离婚后一段时间内,一方又找到对方婚前转移财产的证据,还可向法院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另外,如果还未起诉或已起诉,发现另一方已转移、变卖、毁损财产,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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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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