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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借父母钱买房,离婚如何分割房产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6-02

首先看向父母借款的时候有没有借条,如果有相应证据证明其存在借款事实,这笔钱要先归还债权人,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用进行分割。如果不能确定是向父母借款,那么这15万元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从折价后的房款中扣除。

  郝女士:我和丈夫2004年,2005年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向我的父母借了15万,没有给我爸妈打欠条。现在我们打算,但在房产分割的时候遇到了一些问题。我觉得那15万应该先从房价中扣除,然后再平分房产,但我丈夫认为应将房屋折价后,由两人平分。请问我究竟应该怎样维护我的权益?

  律师回复:首先看向父母的时候有没有,如果有相应证据证明其存在借款事实,这笔钱要先归还,不属于,不用进行分割。如果不能确定是向父母借款,那么这15万元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从折价后的房款中扣除。此外,如果这是父母赠与子女购房的,那么子女要证明,父母所出的房款是明确赠与她一方的,否则就被看成是给双方的。这一点与婚前赠与有所区别,婚前所赠款项除非证明是给双方的,否则就认定为是给一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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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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