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的律师团队丰富的办案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佳法律解决方案

您所在位置:股权分割 >

离婚时配偶的公司 股权怎样分割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6-02

依《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或以一方名义对外投资所形成的公司股权,除双方有特别约定外,该股权转化的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依法分割。

  市民陈玲的丈夫是一家1000万元的总经理,拥有这家有限责任公司60%的股权。近来,陈玲与丈夫协商同意,但在处理财产方面分歧很大。其夫认为企业虽是婚后办的,但是由自己和其他几位股东经过十几年拼搏做大做强的,与妻子无关,所以只同意均分现有的住房、车辆和存款。

  陈玲则认为,自己虽没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但近20年,在家照看老小付出了很多,应该平分包括股权在内的全部夫妻财产。

  对此,呼和浩特张律师指出:依《》及其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或以一方名义对外所形成的公司股权,除双方有特别约定外,该股权转化的收益应认定为,离婚时可依法分割。根据最高法院对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其他股东放弃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款项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陈玲可要求对其夫目前在公司中60%股权的收益进行分割。

  张律师提醒,分割股权收益是个复杂问题,并不像分割其他有形财产那样简捷。股权价值也是动态的,其与对公司的出资额并不完全等同,会因审计评估时期不同而产生差异,由此可能导致离婚补偿价款出现差异。因此,建议离婚当事人应尽量聘请专业律师多与方、对方及公司其他股东沟通研究,尽快促成股权顺利转让,避免离婚久拖不决,防止当事人恶意串通隐匿转移财产。

分享到:

上一篇:夫妻缘尽离婚,财产咋分割

下一篇:女子离婚后发现前夫转移房产 要求重新分割



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法律知识

房地产案例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