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的律师团队丰富的办案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佳法律解决方案

您所在位置:股权分割 >

股票收益能否作为婚后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6-02

根据《》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所以股票的增值部分作为一种生产、经营收入,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就应当属于

  根据《》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所以股票的增值部分作为一种生产、经营收入,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就应当属于。

  但是由于股票的市值波动性大,如今你丈夫婚前所持有的市值为15万元的股票在婚姻期间的增值部分很难确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还是难以认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负。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的,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分享到:

上一篇:夫妻一方为控股方或实际经营方在离婚前转移公

下一篇:买断工龄能否做为婚后共同财产



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法律知识

房地产案例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