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的律师团队丰富的办案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佳法律解决方案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6-02
人民法院在审理涉港澳的案件时,对一方在港澳的动产和不动产,只要能证明属于的,应与内地的合并处理。
在对港澳的财产和内地的财产合并处理时,可将港澳的财产分给港澳一方,由其向内地一方作适当的金钱补偿;或者扣减港澳一方在内地财产的应得份额,将内地的财产全部或部分分给内地一方。
如判决子女由内地的一方,可将港澳一方应分得的在内地的财产份额折抵抚育费用,直接处理给内地一方所有。
上一篇:离婚财产分割之--婚前财产指南
下一篇: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财产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