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的律师团队丰富的办案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佳法律解决方案

您所在位置:父母赠与 >

秘密签订的遗赠房产协议有效吗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6-02

秘密签订的遗赠房产协议有效吗?根据《继承法》“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的规定,遗赠协议的效力是最高的。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网友咨询:

  我叔叔六十多岁了,没有也没有孩子,一直非常疼爱我。一天,叔叔拿出一份《遗赠协议》要我签字,协议规定由我给他养老送终,将来他的房产和存款都由我继承。因为我父亲兄弟4人都还健在,我另外两个叔叔也都有孩子,为了防止横生枝节,叔叔让我暂时保密,说等他去世了再把我们的协议公开。这等于协议是秘密签订的呀!我签了字,可心里一直嘀咕,这协议有效吗?

  律师回复: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订立的,确定遗赠与扶养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根据《》“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的规定,对于遗赠扶养协议,法律并没有证人证明的要求,因此,公开与否,不影响协议的效力。你把与叔叔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压在箱底没有任何不妥,你和叔叔之间光明正大,没有见不得阳光的东西,不存在秘密协议的问题。

  根据《继承法》“继承开始后,按照办理;有的,按照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的规定,遗赠协议的效力是最高的,只要你今后履行了协议中约定的对你叔叔生养死葬的义务,你就有权根据协议接受你叔叔的遗产。

分享到:

上一篇:如何避免房产赠与误解?

下一篇:赠与的房屋怎么要回来?



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法律知识

房地产案例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