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的律师团队丰富的办案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佳法律解决方案

您所在位置:父母赠与 >

儿子非亲生,是否可以撤销赠与的房屋?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6-02

医院抱错孩子?这种事倒是挺新鲜的。为儿子买了两套房,最后发现他不是亲生的,房子还可以要的回来吗?本文为您详细解答。

  网友咨询:

  我和老伴有一子二女,两个女儿已经出嫁,我们出资给儿子买了两套房产,都登记于他的名下,首付和贷款都是我们二老负担的,但近期我们才发现儿子不是我们亲生的,可能在出生医院抱错了,我们想要回一套房产以后作为遗产留给两个女儿,请问我们能将房产要回来吗?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规定 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的;(二)的。 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第六十一条 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

  综上,你们以为儿子是亲生的才将房产赠予他,现在发现儿子不是亲生,赠予是有重大误解的行为。你们将房产赠予儿子的行为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所以,你们可以要回赠予给他的房产。

分享到:

上一篇:房产赠与合同公证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下一篇: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赠与的房子可以收回吗?



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法律知识

房地产案例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