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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 公证“不同步”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6-02

  从本月起,《北京市房屋登记工作规范(试行)》开始实施,新规推出了房屋赠与不再需要公证等便民举措。走访发现,在住建委房屋登记大厅办理赠与房屋过户,已不需要公证;但在过户之前去税务部门缴税,还需公证。...

  从本月起,《北京市房屋登记工作规范(试行)》开始实施,新规推出了房屋赠与不再需要公证等便民举措。走访发现,在住建委房屋登记大厅办理赠与房屋过户,已不需要公证;但在过户之前去税务部门缴税,还需公证。

  探访 房屋赠与缴税 一天咨询二三十个

  以前,房屋赠与在过户前,必须办理房屋公证。此次新规中,取消必须公证的要求。在过户之前,还需要去地税缴纳3%的。新规实施后,缴税的手续有何变化?昨天下午走访了朝阳区地税局第六税务所。

  “这新规不是说不需要公证了吗?那只能明天再来了。”李女士的母亲将名下住房赠给她,特地带着母亲来地税办理缴税手续,本以为赠与合同等资料都带齐了,地税工作人员却告诉她还缺少公证书。

  “我们现在还是在国税总局的这份文件,所以还是要提供房屋赠与的公证材料。”工作人员拿出一份印有“国家税务总局144号”的文件说道。

  看到这份文件中写着:受赠人应当提交房产所有人“赠予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这两天都是咨询这个的,一天至少二三十个。”工作人员边说,边递来一张“个人房屋赠与契税征收事项服务提醒单”,其中“需要携带的材料”第一条便是——经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赠予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追访 过户不需要公证 公证处仍接业务

  随后,前往朝阳区房屋登记大厅。

  “住建委这边7月1日开始就不需要赠与公证了,如果地税需要的话,您还是得做公证。”在问讯处,一位市民咨询赠与房屋过户手续,工作人员如是说。

  “您这边取消了,地税没取消,还是需要公证啊,和之前没区别,公证费一样得交。”这位市民有些埋怨。而工作人员表示,具体为何地税不取消公证,他们也清楚。

  离开房屋登记大厅,前往位于东四十条桥附近的长安公证处。

  “房屋赠与公证的,这两天都有来做的,没停过。”公证处的工作人员说,“来做公证的肯定还是有需要,不然谁愿意多掏公证费啊?”

  回应 房屋赠与涉及免税 需走法律程序

  “地税方面关于房屋赠与政策没有发生变化。”今天上午,北京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但是否会根据住建委的新规而做出相应变化,该负责人并未回应。

  一位接近税务部门的业内人士表示,关于房屋赠与,住建委和地税的概念不同。住建委的过户环节较为简单,而税收的环节涉及税费。

  “要证明你的房屋是他人赠与而免部分税的,是需要法律条件的,需走相关法律程序。”该业内人士说,证明自己符合免税条件,就必须有相关的法律文件及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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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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