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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民法典(节录)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6-02

第二编 亲属法 第一部分 婚姻 第三章 结婚 第一节 婚约 第九十条 【婚约】 (一) 婚约经相互对婚姻的同意而成立。 (二) 未经人或者辅佐人同意,未成年人和被监护人不承

第二编 亲属法
第一部分 婚姻
第三章
第一节 婚约
第九十条 【婚约】
(一) 婚约经相互对婚姻的同意而成立。
(二) 未经人或者辅佐人同意,未成年人和被监护人不承担因婚约所发生的责任。
【婚约的效力】
第九十一条 【婚约无提起强制履行结婚的诉权】
(一) 不能依婚约提出请求履行结婚的诉讼。
(二) 任何一方解除婚约,双方事先约定的不能诉请获得。
【违反婚约的后果】
第九十二条 【】
一方无重要理由而解除婚约,或因一方有过错而终止婚约的,解除或终止婚约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或其父母与其有关的第三人的损失,对为准备结婚的实际费用之损失支付相当的赔偿金。
第九十三条 【慰抚金】
(一) 因被告一方过错违反婚约,造成无过错的原告一方严重的人身或精神损害时,法院可应其请求,判给原告一定数额的慰抚金。
(二) 该项不能让与。但如该请求于继承开始前已经被确认或被诉请时,可移转于原告的继承人。
第九十四条 【返还赠与物】
(一) 如果终止婚约,婚约双方可请求返还各自的赠与物。
(二) 前款规定,如果赠与物已被损坏的也同样适用,可按其实际价值折算成金钱返还给原告。
(三) 如果婚约因一方残废而终止,赠与物不能被请求返还。
第九十五条 【时效期间】
因解除婚约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自解除婚约之日起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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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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