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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儿子却非亲生 男子怒诉前妻获赔偿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原创  时间:2017-05-04

案情概要:

马光与张丽于1990年订婚,199312月举行结婚仪式。一年后,儿子马小东出生。1998年,经法院调解双方离婚。离婚后,马小东一直随马光生活至今。随着孩子慢慢长大,马光越来越觉得孩子不像自己,加之邻居各种议论不断传入他耳中,心中便生出想要通过亲子鉴定解开疑虑的打算。201312月,马光与马小东进行亲子鉴定,鉴定结论为双方没有亲子关系。面对这份鉴定结果,马光又气又羞,遂一纸诉状将张丽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孩子随张丽生活;张丽返还马光抚养费6万元,赔偿精神抚慰金1万元。

法院审判:

庭审中,被告张丽承认孩子系其与他人所生,且在怀孕时已告知马光真实情况,原告表示愿意与她继续生活。马光坚持认为,被告张丽并未将此事告知自己,否则,他也不可能与被告结婚。主审法官从马光与孩子多年来建立的父子亲情出发,耐心、细致的做双方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张丽给付马光孩子抚养费及精神抚慰金共计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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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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