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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纠纷律师:无人继承的房产怎么处理?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5-07

  摘要:房产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继承房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那么没有人继承的房产应该如何处理呢?

  无人继承的房产怎么处理?

  (一)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范围

  所谓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是指下列几种情况:

  1、被继承人既无法定继承人,又无遗嘱指定的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被继承人虽然有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但是全体继承人都放弃继承,或者全体继承人都丧失了继承权,都没有资格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3、被继承人没有法定继承人,只用遗嘱处分了一部分遗产,其余未加处分的那一部分遗产也属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

  (二)房产无人继承的处理

  对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首先应当用来支付为丧葬死者所花掉的必要的费用,清偿死者生前欠下的债务,给予对死者生前尽过一定照料责任的人以适当补偿。余下的遗产,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如果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则归他生前所在的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如果死者生前是全民所有制组织成员或城镇无业居民、个体劳动者,则归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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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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