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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纠纷律师:涉外房产应该如何继承?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5-07

  摘要:涉外房产继承,是指有的房产继承,要涉及到外国人,或者涉及遗产在国外,这种具有涉外因素的房产继承,叫涉外房产继承。那么涉外房产,应该如何继承呢?接下来就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涉外房产如何继承?

  (一)涉外房产继承的种类

  涉外房产继承,是指有的房产继承,要涉及到外国人,或者涉及遗产在国外,这种具有涉外因素的房产继承,叫涉外房产继承。涉外继承一般有下列情况:

  1、被继承人是外国人;

  2、继承人是外国人,或者继承人中有外国人;

  3、继承人和被继承人都是中国公民,但被继承人在中国死亡时,有遗产留在国外;;

  4、继承关系中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国外,如被继承人侨居国外,死亡时在中国境内有遗产。

  (二)我国内地房产的涉外继承

  外国人、港澳台人士、华侨就其个人在中国内地的房地产订立遗嘱的,必须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见证、签署、盖章、再经公证方具有法律效力。外国人、华侨申请在中国继承房地产的应在其居住国办理公证证明本人的身份、住址及与中国的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申请人持经认证的公证书,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遗嘱到该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办理遗产继承事宜。如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上述手续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须有书面的委托书并经公证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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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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