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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继承纠纷律师告诉您房屋遗产继承诉讼中怎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5-07

北京继承纠纷律师告诉您房屋遗产继承诉讼中怎样继承房产,有遗嘱怎么过户房产?

 

问:

   我父去世时候留下的遗嘱“我去世后所住**大院**楼二居室由儿子***继承***20152.1.”,今天我去公证处办理公证,公证处人员无法办理继承公证,我应该怎么办?

 

答:

   继承公证需要所以的有继承资格的人同时去办理,已经去世的要求提供死亡证明。因为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子女是有同等继承权的,所以您需要提供您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如果不能提供,那继承公证是做不了的。

  这种情况的处理方式是去法院以继承纠纷起诉另外的继承人。拿着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就可以办理房屋过户了。

 


太远婚姻律师网联系电话:18410422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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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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