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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偶后立遗嘱 不能处分子女份额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6-02

  市民贾女士:我与老伴共同购买房屋两套,房产证写的都是我的名字,2001年老伴去世,没有遗嘱,有儿子三个,请问我是否可以立遗嘱处分这两套房屋,立遗嘱需要经过孩子们同意吗?  黎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

  市民贾女士:我与老伴共同购买房屋两套,房产证写的都是我的名字,2001年老伴去世,没有遗嘱,有儿子三个,请问我是否可以这两套房屋,立遗嘱需要经过孩子们同意吗?

  黎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两套房屋虽然是写在你名下,但购买时用的是夫妻双方的工龄和财产,所以两套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丈夫去世时,没有遗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应按法定继承,自己可以分得两套房屋的5/8。除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外,其可以立遗嘱自由处分其财产份额,立遗嘱不需要你孩子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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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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