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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无遗嘱如何继承遗产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6-02

  我父亲1993年去世,母亲从2007年一直瘫痪在床成植物人状态,都是我和丈夫照顾她。当时我和弟弟、妹妹商量,谁照顾老人,将来房子就给谁,但没有留下任何凭证。母亲去世后,我把弟弟、妹妹叫来商量房子的事情...

  我父亲1993年去世,母亲从2007年一直瘫痪在床成植物人状态,都是我和丈夫照顾她。当时我和弟弟、妹妹商量,谁照顾老人,将来房子就给谁,但没有留下任何凭证。母亲去世后,我把弟弟、妹妹叫来商量房子的事情,弟弟不承认我们当初的这个约定。妹妹认为我照顾母亲这么多年,这套房子是我应得的。现在是妹妹同意把她那份给我,弟弟却不同意,他说既然妹妹放弃,他有权力继承房产的二分之一。这套房子我能得到多少?弟弟能继承二分之一吗?

  律师解答:我们建议你通过诉讼解决此继承纠纷,第一、由于你一直照顾老人,对老人尽了主要的赡养责任,按照法律的规定,可以多分遗产;第二、你妹妹同意将自己的遗产赠与你,那么在审判协商时,可以做出对你有利的判决或者协议,你完全可以支付给你弟弟一部分补偿,将此房产归于自己所有;第三、法院的判决书是确权文书,如果房产判给你,可以凭此文书办理过户,避免了各种繁琐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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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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