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的律师团队丰富的办案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佳法律解决方案

您所在位置:遗产继承 >

继承不动产不征契税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6-02

  小李兄妹在祖父过世后,继承了老人家生前在从化购买的一套二居室房,现在需要办理过户,对于直系亲属赠与或者继承的房产免征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小李知道政策规定是可以减免的,但对于受让不动产要缴纳的税...

  小李兄妹在祖父过世后,了老人家生前在从化购买的一套二居室房,现在需要办理过户,对于直系亲属赠与或者继承的房产免征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小李知道政策规定是可以减免的,但对于受让不动产要缴纳的税率为3%的,就不知道应该按照什么标准进行缴纳了。于是他致电广州地税12366咨询台进行了解。工作人员告诉小李,该房产过户时契税也无需缴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4〕1036号)的相关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工作人员同时提醒小李,不属于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员,如果是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则需要按规定征收相关契税。

分享到:

上一篇:丈夫去世 冒出20岁女儿争遗产

下一篇:老太继承亡女遗产遇难题 公证处助其解决大麻烦



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法律知识

房地产案例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