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的律师团队丰富的办案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佳法律解决方案

您所在位置:遗产继承 >

父亲过世留有房产 多尽赡养义务多分遗产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6-02

  王大爷有四个儿子,均已成家立业。然而,王大爷瘫痪在床7年来,仅有二儿子建业陪在身边照顾他,其他三个儿子只是逢年过节才来看望父亲。后来,建业为了更好地照顾父亲,辞去了工作,并搬到父亲家居住。去年,...

  王大爷有四个儿子,均已成家立业。然而,王大爷瘫痪在床7年来,仅有二儿子建业陪在身边照顾他,三个儿子只是逢年过节才来看望父亲。后来,建业为了更好地照顾父亲,辞去了工作,并搬到父亲家居住。去年,王大爷因病去世,没有留下任何遗言,因此其名下的一套两室一厅如何成了大问题,其他三个儿子都认为房产应当平均分配,但二儿子建业表示,多年来,弟兄们都没有尽过赡养父亲的义务,房产平均分配并不公平。请问,房子应该怎么分?

  《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这样规定充分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并维护了公序良俗。在王大爷病重期间,二儿子建业为了照顾父亲搬到父亲家中居住,并为老人送终,而其他三个儿子所尽义务较少,故建业应当多分遗产。

分享到:

上一篇:继子女也应享有继承权

下一篇:八成再婚老人关心遗产继承



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法律知识

房地产案例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