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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购买合法商品房如何获得及确定产权?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5-05

  有些购房者在房屋价格便宜的时候会马上有购房的欲望,但是也需要查清开发商是否程序合法,手续齐全,不然到最后吃亏的永远是购房者。若购房者不慎买了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该怎么办呢?

  第一、城市房屋权属必须依法实行登记,方能获得产权。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第59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使用权(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低押权,典当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归属关系的行为。

  第二、必须到房地产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方能领取房地产权证。《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使用权证书。”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颁发。

  第三、只有开发商申请房屋初只登记,领取了《房屋所有权证》,购房人才能申请办理转移登记,领取个人《房屋所有权证》。

  没有商品房的初只登记,既开发商申请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也就没有商品房的转移登记,既购房人申请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第四、购房人应持房地产开发商提供的房屋所有权等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购房付款凭证等,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所属的房地产交易所或房地产市场办理房屋交易手续,并激纳有关税费,办理权属登记,领取购房个人房屋所有权证。

  所以,买了合法商品房,并不等于就有了房屋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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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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