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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纠纷律师:哪些二手房可以买?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5-05

  一、哪些二手房可以买

  二手房是相对开发商手里的商品房而言,在房地产产权交易二级市场-俗称散盘交易市场上流通的房产。凡产权明晰(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经过一手买卖之后再行上市的房屋均可称之为二手房。目前二手房住宅市场上的房产存在多种多样的称呼,但规范地讲,从居民所拥有的房屋产权证来看,二手房主要包括以下三类: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

  可以购买的二手房主要分第二次上市交易的商品房、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包括:

  (一)按照成本价、标准价以及按标准价优惠办法购买的公有住房;

  (二)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安居工程住房;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

  (三)按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指导价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

  (四)按照高于规定成本价的价格购买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

  二、哪些二手房不可以买

  不可以交易的二手房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以低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并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屋价款的;

  (二)已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

  (三)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

  (四)有所有权纠纷的;

  (五)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

  (六)上市出售后会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

  (七)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八)被依法查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属转让的;

  (九) 法律、法规以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不得出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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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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