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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的现售条件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5-05

  摘要:什么是商品房?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国有出让土地上开发建造并出售的房屋。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给房地产企业,该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该行为为商品房现售。商品房现售要满足什么条件呢?下文为您解答。

  1、商品房现售要满足什么条件?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验收;

  (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2、商品房现售要办理什么手续?

  (1)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2)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设有抵押权的商品房,其抵押权的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

  3、商品房现售要符合什么规定?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2)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

  (3)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买受人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有关物业管理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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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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