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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纠纷律师:被查封的房子能不能出租?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5-07

  摘要:查封其实是程序法上的一种概念,作为诉讼保全措施,是为保障债权人利益,而对债务人处分财产的一种限制,实质是对债务人的物权处分权能的限制。不同于通过设定抵押、质押等实体权利实现的物权限制,该限制其实仅具有手段上的防范性,而不具备实体上的优先性,并且不得阻碍其他债权人的实体利益。那么房子被查封了,还能不能出租呢?

  案例:

  几年前,我姐姐、姐夫因经济纠纷被债权人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我姐姐、姐夫还钱。可是,他们做生意亏光了全部本钱,没有能力还款,只剩下老家一套70多平方米的房子,是原单位的福利房,现在该房子的租金是他们家主要的收入来源。去年底,法院的执行人员找到我姐姐、姐夫,向他们下达了执行文书,说要查封他们的那套老房子。请问房子被查封,我姐姐、姐夫还能将房子出租吗?

  律师回复:

  房子还能不能出租,要看人民法院查封时,该房屋正处在何种状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提存有关不动产产权证照;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执行人保管的,可以委托第三人或者申请执行人保管。由人民法院指定被执行人保管的财产,如果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由人民法院保管或者委托第三人、申请执行人保管的,保管人不得使用。本案中,如果房屋被查封后,除了人民法院同意,任何人都不得使用,当然包括不得出租;如果查封前房屋已出租的,出于对承租人权利的保护,则租赁合同依然有效,但租赁合同到期后,不能继续出租。

  总结:如果租赁关系成立在先,也就是说,在法院查封之前的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是要受到保护的,这是出于对房客这位不知情人的保护考虑的。但如果房屋被查封后,除了人民法院同意,任何人都不得使用,当然包括不得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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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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