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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离婚律师,签好了离婚协议,对方反悔了怎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5-07

共居不同房多年,离婚协议约定将房产给我,现在丈夫反悔了怎么办?

问:

   我和老公结婚十年了,近几年双方为小事经常争吵,虽然我们还共同居住在一个房子里,但早就分房睡了,三四年也没有夫妻生活。今年年初,我们好好的谈了一次,说好了好聚好散,将我们婚内买的房子归我,汽车给他,也写好了离婚协议,可是他一直不和我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现在又不回家,换了电话号码,我应该怎么办?

太远律师解答:  

    夫妻双方仅签署离婚协议,没有在民政局备案,这个协议是法院是不支持的。

  其实依据《婚姻法》规定,只有两种情况下,离婚协议书才是有效的。第一,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的主持下签订离婚协议书(民政部门在办理离婚证时,亦要求当事人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二是,在诉讼过程中签订离婚协议书。

   鉴于您和丈夫实际分居多年,您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依法分割共同财产。

太远律师个人微信号:mengbo-lawyer


太远婚姻律师网联系电话:18410422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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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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