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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能否办理抵押登记?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5-07

  农民宅基地建设用房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开发的小产权房均不能上市自由流通,仅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转让流通,它们不具有普通商品的价值属性,故不能办理抵押登记,不论是农村房屋发证管理机关还是其他组织办理的抵押登记,均属无效行为。

  根据《特权法》第184条之规定,耕地,宅基地,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不得抵押。

  小产权房建设用地有的属于耕地,有的属于宅基地,有的属于产权不是晰的土地或者有争议的土地,总之,它们都属于没有变更成为商业用途的土地,故不能随意处置。

  国家房地产登记管理机关不得为其颁发合法的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更不能办理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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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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