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如何准确认定夫妻个人债务
下列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且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随附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带来的债务为接受遗嘱或赠与一方的个人债务。
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如一方因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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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