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的律师团队丰富的办案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佳法律解决方案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5-07
婚前一方拆迁,一方将拆迁补偿款用于结婚购房,该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答: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在婚后的形式转化,不影响该财产的性质。因此,夫妻一方以婚前存款在婚后购置的房屋,仍然属于购置方的婚前财产,如果对方没有出资,则不能主张享有房屋的份额。同样,婚前其他财产的形式转化,也不影响其作为婚前财产的性质。另外,婚前财产产生的孳息,如婚前存款的利息等财产,也属于婚前财产。
上一篇:同一顺位的继承人是否必须均等分配遗产?
下一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