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的律师团队丰富的办案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佳法律解决方案

您所在位置:实用信息 >

北京婚姻律师解析: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之离婚时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5-07

北京婚姻律师解析: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之离婚时夫妻一方欠债对方要承担吗?  

    

    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发布批示:在不涉及他人的离婚案件中,由以个人名义举债的配偶一方负责举证证明所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证据不足,则其配偶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在债权人以夫妻一方为被告起诉的债务纠纷中,对于案涉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认定。如果举债人的配偶举证证明所借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其不承担偿还责任。

 


太远婚姻律师网联系电话:18410422856
分享到:

上一篇:北京离婚律师解析抚养权离婚后如何要求变更子

下一篇:北京婚姻律师解析: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之夫妻分



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法律知识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