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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中国公民不准同外国人结婚?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6-02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婚姻自由的权利,但是这里的自由不是绝对的,对于一些未达到法定婚龄的,或是近亲结婚我国法律是禁止的。而对于涉外婚姻,法律规定了下面这两类人不准同外国人结婚。

  根据《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的几项规定》第4条之规定,以下两类中国公民不准同外国人:

  第一类是某些担任特定公职的人员。其范围是:

  1、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部队中服役,具有军籍的干部和战士。但某些原在部队掌握核心机密和重大机密的复员、转业军人,在他们掌握和熟悉的机密失密前,也不能同外国人结婚。

  2、外交人员。是指直接从事外交工作的人员,主要指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外交官。

  3、公安人员。是指在编的各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的干警。

  4、机要人员和其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是指国家党政机关、科研机构和企业单位从事机要工作,掌握党和国家重大机密和科技尖端机密的人员。

  法律不准担任特定公职的人员同外国人结婚,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这也是世界各国立法的通例。

  第二类是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这类人由于违法或犯罪,正在接受法律制裁,被限制了人身自由,所以不准同外国人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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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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