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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未结束 能限制对方处境吗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6-02

涉外离婚中,在中国诉讼离婚时,从起诉到结束需要一段时间。被告如果此时要出境,可能造成诉讼无法进行的情况。那么就可以申请限制对方出境。但是限制对方处境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

  诉讼中,申请限制出境的条件:

  1、申请人对案件具有胜诉的可能性。

  2、限制出境的被申请人在我国境内无其他可供的财产。

  3、必须在紧急情况下适用,即如不采取该措施,其本人出境可能造成案件无法审理。

  4、申请人应提供全额有效的,该措施属于行为保全。

  限制出境的申请程序:

  1、向限制出境人员作出口头或书面通知,告知其在案件未了结前不得离境;

  2、根据具体情况,可在限制出境人提交财产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后准予出境;

  3、扣留当事人护照或其他有效出入境证件;

  4、法院到口岸办理边防检查交控手续。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条对限制出境的规定: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3、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4、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知识链接:涉外离婚的方式

  1、

  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机构所在地法律。

  2、诉讼

  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申请离婚,应按我国《》的规定办理;由外国法院受理的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离婚案件,按外国的法律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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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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