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生前未取得房产证 家人为遗产对薄

来源:admin 时间:2017-05-07

被继承人生前未取得房产证 家人为遗产对薄公堂

 

被继承人生前没有领取房产证,引发遗产继承纠纷,家人为此对薄公堂。近日,某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遗产房屋引起的家庭纠纷。

案情概要:

周某生前于20086月修建了门面两间及住房一幢,并以自己的名义报批手续,但至今未能取得产权证。周某于201164日去世后,其妻黄某欲将该房屋出租,但受到周某的父母、弟弟、弟媳的干涉。为此,黄某曾多次请求当地镇政府对周某的遗产房屋继承事宜进行调解,但均未达成协议。

20122月,黄某向江安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进行遗产分割,因该房屋尚未取得房权证导致黄某举证困难,同年328日,黄某向法院申请撤回了起诉。黄某撤回起诉后,该房屋的争议并未得到解决。周某的父母、弟弟、弟媳4人,于20121112日,以该房产系共有财产为由,将黄某告上法院,请求对该房产进行分割。

法院调解:

经法院多次调解,原、被告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争议房产归周某的父母所有,由周某父母一次补偿黄某15万元,周某的弟弟、弟媳二人自愿放弃本案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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