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admin 时间:2017-05-23
协议中未处理财产应当如何处理?
某女士与某男士,双方协议离婚,对于如下:,男方分得某物业以及人民币XXXX元,双方无其也关系。然而对共同拥有的另外的几处房产,未列明,也未进行处理。双方办理好后,男方认为还存在着未分割财产,要求依法分割,女方认为已经完全分割完毕,没有列明的财产就为她所分得财产,双方起争议。
此争议的焦点以及法律规定:
对于离婚协议中未分割的财产,是应该依法认定为一方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仅于对隐匿或转移等情形下的,未知一方有权要求进行分割。对于在离婚时就已经明确知道的,在离婚协议中未列明的财产,在离婚手续理完成后,是否可以要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呢?《婚姻法》以及解释中并没有十分明确。但是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条款或协议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可另行依法判决。男方的要求合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