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如何防止对方隐匿财产

来源:admin 时间:2017-05-23

  进行时如何防止对方隐匿财产?

  离婚过程当中,很多人为了想在婚姻存续获得更多的财产,或者保留更多的财产,通常绞尽脑汁隐匿、转移,甚至变卖相关财产以期达到将财产转化为的目的。在实践中,我们究竟该如何发现对方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以维护婚姻期间属于自己的正当合法的财产呢?

  首先应当了解,隐匿财产的几种形式:

  1、隐瞒对方,私自拥有不动产。比如说,单位的奖金等诸如飞基本类的福利,或者开立公司的其他账户收入。很多人喜欢建立小金库小金库其实就属于,但由于另外一方对此并不知情,以至于隐瞒方可将此视为个人的财产在离婚时不加以分割。

  2、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以自己为产权人的房屋并将其过户至他人名下,卖房购得的房屋入自己的私人隐秘账户。

  3、以他人的名义购置房产或者购买股票、基金等类金融产品。

  针对以上三种隐匿财产的方式,我们认为,对于以他人名义购买的房屋,大多会是以其父母或者兄弟姐妹的名义,在之前,应尽量的查找到相关证据证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已经转卖的房屋,同样在追查到确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可以至法院要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该房屋所得价款。对于隐匿的财产,应该留心对方在短时间内是否存在支出或者收入的大幅增加或者减少,并注意流向。

  对于处在离婚边缘的夫妻,既然婚姻无法继续维系,那么,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任何一方尤其是女性而言,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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