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admin 时间:2017-05-05
案情概要:
去年10月,高先生在报纸上看到一则45万包过户的房源广告,高先生估算这处不满5年的次新房的税费等成本应达五六万,确实觉得该价位很实惠,便很快与中介公司签订了购房居间合同。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高先生了解到该房产系某单位集资建房,产权证尚在办理中,交易时过户是通过内部改档完成,相关费用仅两万余元。他要求中介方退还多收的费用,中介却指出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包过户,拒不承担退费要求。
太远律师提示:
购房者应事先了解清楚房屋的性质,并且一定要同业主见面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避免中介公司从中通过文字游戏获取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