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admin 时间:2017-05-05
买二手房存在有哪些陷阱,北京房产律师教您如何应对二手房的买卖陷阱?
1、“卖房者”非房主。
对策:购房人可到房管局产权登记部门查询,如卖房者非该二手房的产权人,购房人应立即中止交易。
2、卖房人是二手房的共有人之一,且未得到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对策:要求该卖房者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证明。如果出卖人为已婚,买卖行为还需取得其配偶的确认;购买二手公有住房,应取得共同居住人同意。
3、卖房者只是使用权人。
对策:使用权人无法进行房屋出卖,只要卖房人未取得完全产权,买房存在巨大风险,不建议交易。
4、房产上存有法律不允许自由转让或者禁止转让的障碍。
对策:如该二手房已被查封或者,则可在解封或消除抵押负担后,方可与之交易。
5、签订合同后,卖房人又将该房转卖他人,并且办理了过户手续,致使先前的买卖合同无法履行。
对策:“预告登记”是避免这一陷阱的有效手段。但买房人要注意,必须在预告登记后三个月内去办理申请产权变更登记,超过三个月未申请的,预告登记失效。
简单来说几点需要必须查明的情况,1、房管局产权登记部门查询房主;2、卖房人婚姻登记情况;3、房产是否有查封、抵押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