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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证书是否是离婚纠纷中分割房屋的唯一依据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9-25

  如何处理双方当事人的纠纷,关键是如何举证证明房屋的性质。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具有重要的作用,因为所有权证书作为公示的一种方式,具有强大的公信力,但是这种公信力是对外的,对于内部物权关系来说,其并不能作为确定物权的唯一依据。

  主要根据以下几方面的证据:

  (1)房屋的权属证书。房屋属于不动产,其所有权取得的时间是以登记为准,而不是合同的签订日期。

  (2)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贷款合同。

  (3)银行明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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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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