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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以赡养或赠与名义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向父母大额转账,应如何认定?

来源:创始人  作者:创始人  时间:2025-10-30

夫妻双方已经经过法院判决离婚,并分割了部分夫妻共同财产。后来女方以离婚后财产纠纷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分割男方在婚内转给男方父母的100多万元。经过法院审理查明,男方在婚内向其父母转账的备注为还房款、家庭费用、过节红包、理财钱款、治病等。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大额支出,应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同时,因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费用是应尽的赡养义务。但是如果超出赡养义务范围擅自将大额钱款转给父母,在没有其他合理解释的情况下,可以认定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男方的行为侵害了女方的合法权益,女方主张赠与行为无效应该被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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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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