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向朋友借了几百万元,用于个人放贷,后来因为资金链断裂了,还差100多万没有按照约定还给朋友,朋友便将夫妻二人起诉到法院,要求共同承担债务。这种情况如果老婆本人是不知情的,老公是把借款拿到手以后,立即如数转给了另外的借款人实行的放贷,收取高利赚取差价。那么由于老婆对此既不知情也没有受益,并且老公本人借款从事放贷的行为,本身也扰乱了金融市场的秩序,是违法行为。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在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的债务,别人主张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法院不予支持。因此,以上情况老公所借债务属于他的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