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将自己的房子赠与子女后,子女擅自将房屋出售,但是该房屋是父亲的唯一住房,父亲一直在其中居住。虽然子女表示可以在同一小区给父亲租房居住,但是因父亲长期在该房屋中居住生活,已经习惯了,并且租房会面临较大不确定性,于是就不同意。子女这种擅自将房屋出售的行为,没有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导致自己的父亲可能面临无房可住的情况,侵害了父亲的合法权益,没有尽到作为受赠人的赡养义务,这种情况下父亲是有权撤销房屋赠与要回房屋的,但是注意,法律规定必须要在一年之内起诉。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添加微信×